一是拓渠道、強宣傳,著力提升行政復議“首選率”。采取線上線下雙渠道受理,線上依托全國行政復議工作平臺等網端接收行政復議申請;線下在縣公共法律服務中心設行政復議受理窗口,進一步簡化復議申請流程,縮短復議辦理期限。在30個鄉鎮(街道)設置行政復議咨詢點,配備行政復議工作規范手冊,為群眾提供行政復議與調解咨詢受理“一站式”服務,推進行政爭議化解工作下沉、前移,形成“1+30”的行政復議全覆蓋網絡。加強新行政復議法宣傳,通過組織行政執法人員行政復議法律知識競賽,舉辦全縣法治建設能力提升培訓班,專題講授依法行政與法治思維課程,印發關于復議前置、繁簡分流、聽證等新規定方面的宣傳手冊近3000冊,通過多頻次開展新法學習宣傳,提高廣大群眾對新行政復議法的知曉率和首選率。今年以來,已受理群眾申請信息公開、行政處罰等各類行政復議案件598件,較去年同期增加73.3%。
二是強陣地、建機制,著力提升行政爭議“化解率”。設立縣級行政爭議化解中心,成立由司法局復議應訴科工作人員、法官、政府法律顧問、專業調解員等12人組成的專業調解小組,以及由重點執法單位分管領導、法制工作負責人等50余人組成的調解專家庫,參與疑難案件研討和日常行政爭議調解。同步在部分鄉鎮(街道)司法所設行政爭議調解室,由法律顧問、法律明白人、調解員組成調解隊伍,溯源化解行政糾紛,提高案件調處成功率。創新爭議調解工作機制。建立風險案件預警及協調化解機制和“三級會辦化解”機制,完善行政爭議化解流程,通過“行政復議+人民調解”多維模式,堅持“復前”調解與“復中”調解相結合,對相關領域行政糾紛先行調解,避免矛盾糾紛擴大化,有效推動行政爭議的實質化解。我縣某街道韓某某不服該街道強拆行為申請行政復議,案件審理中,在充分尊重雙方當事人意見的基礎上,切入糾紛“關鍵點”,延伸“調”、深入“解”,最終成功化解該案件。今年1-9月,行政復議案件調解結案數為249件,實質化解率達46.11%。
三是強監督、重實效,著力提升行政爭議化解“執行率”。縣委依法治縣辦與縣檢察院共同建立法治督察與法律監督、行政執法監督協同配合機制,把在行政復議、行政訴訟過程中不履行答復(答辯)、舉證責任,行政機關負責人無故不參加復議聽證、出庭應訴等行為和對行政復議決定書(意見書、建議書、調解書)等拒不執行、拒不整改或執行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等相關內容納入法治督察和法律監督范圍。堅持“刀刃向內”,爭議雙方就申請人的合理訴求達成一致意見后,對行政機關落實調解內容后續工作實行“全過程監督”,定時開展回訪監督工作,切實加強化解行政爭議實效性,堅決杜絕案結“無果”,不斷提升行政復議的效率和公信力。今年以來,對36個案件調解執行情況開展法治督察,保障申請人與行政機關達成調解后,爭議關鍵點能夠得到實質性“消融”。同時,堅持“有錯必糾”,針對審理中發現行政機關存在不規范行為或申請人有合理訴求的,通過制發“兩書一函”及時提醒行政機關。今年以來,行政復議案件已結案540件,其中糾錯22件,制發行政復議意見書22封,發放風險函32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