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源公司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綜合部。負責公司黨風廉政建設、理論學習工作;負責上傳下達、對外溝通聯絡工作;負責公司信訪接待、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公司綜合文字、日常文書、會議組織、政策研究工作;負責公司文件處理、機要保密、印章管理、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公司人員招聘、崗位調整、績效考核相關工作;負責公司內部制度建設、督查督辦工作;負責公司后勤服務、車輛調度、公務接待、物資采購工作;扎口向縣委縣政府及上級有關機關報送材料、數據。
(二)財務審計部。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經、會計、稅收法律法規;負責擬定公司財務管理制度;負責公司財務預決算、報表編制、財務分析工作;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單據審核、成本控制、工資發放工作;負責公司國有資產和債權債務管理工作;負責對外融資、資金調度、收支管理工作;負責公司財務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公司內部招標采購管理工作;負責公司稅務申報及涉稅相關工作;負責主管部門財務相關報表的報送工作;負責公司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對公司參股企業的報表審計和財務監督工作。
(三)資產管理部。負責擬定資產經營方式及管理辦法,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經營責任制的實施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下達和組織實施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計劃;配合公司相關部門做好公司房屋建筑物、土地等產權界定與登記工作,辦理相關產權證書;與公司相關部門組織開展公司固定資產和其他財產物資的清產核資工作,確保公司資產的安全完整;對公司日常資產管理工作進行法理性風險把控。
(四)投融資部。負責公司所有融資項目的成本預算,組織協調實施融資預算,設計融資方案;負責分析市場和項目融資風險,對公司短期及較長期的資金需求進行預測,及時出具分析報告,提出相應的應對措施,制定并實施相應的融資解決方案;積極開拓金融市場,與目標融資機構溝通,建立多元化的企業融資渠道;代表政府出資,參與PPP項目投資建設。
(五)項目部。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程建設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遵循基本建設程序,依法進行工程建設經營管理工作;負責參與公司經營或投資年度工程項目建設計劃的編制工作;負責工程項目的立項、報批等各項手續的辦理;負責工程項目的規劃設計、方案設計、施工圖設計等工作;負責工程項目的設計、監理、施工單位的招投標等工作;負責工程項目的質量控制、進度控制、造價控制等工作;負責工程項目的現場管理、安全生產等工作;負責工程項目的工序驗收、竣工驗收等工作;負責工程項目的決算、審計等工作;負責編制每月的工程款支付計劃;負責并督促工程建設項目中各種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及工程檔案整理歸檔等工作,負責對已竣工的項目驗收備案。
金源公司員額25名。設董事長1名,為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1名,副總經理2名。設主任5名,副主任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