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在學校內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師生員工身體健康嚴重傷害的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群體性異常反應、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師生員工身體健康的公共衛生事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目標
1.普及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防范意識。
2.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不發生及在校園蔓延。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范意識和校園公共衛生水平,加強日常檢測,發現病例及時采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在市教育局、衛生局的統一領導下,成立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領導小組,落實校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的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三、學校工作職責
1.建立健全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責任制,檢查、督促各部門的落實情況,明確各部門職責,加強食堂、校園環境、教室等公共場所的衛生管理。
2.結合學科教學,充分利用板報、校園網、廣播等宣傳手段,廣泛深入地開展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師生員工的科學防病能力。
3.嚴格執行學生缺課登記及請假制度、學校傳染病期間晨檢制度,及時掌握學生的身體狀況,發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早期表現的學生,應及時督促其到醫院就診。
4.積極開展校園環境整治和愛國衛生運動,加強后勤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改善衛生條件,保證學校教室、食堂、廁所及其他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
5.確保學生喝上安全飲用水,吃上放心菜。
6.及時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部門和上級組織匯報學校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情況,并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做好對病人和密切接觸者的隔離消毒、食物留存留樣等工作。
四、突發事件預防
1.切實加強對學校衛生工作的領導和管理。經常對學校食堂、校園環境、教學設施等進行檢查,盡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2.加強學校衛生投入,切實改善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和條件。
3.采取有效措施,強化學校衛生規范化管理。
(1)食品管理人員嚴格按照有關規定,持有效健康證、培訓證上崗,對患有“五類病”的人員應立即調離工作崗位。
(2)購銷和使用的食品應當定點采購并按照規定驗收,嚴禁向學生出售變質食品和“三無”產品;食品加工過程和儲存必須生熟分開;餐具必須采用高溫消毒或藥物消毒,并采取嚴格的保潔措施。
(3)食品及其原料儲存和食品制作間必須具備完善的安全措施,并落實專人保管責任制,強化安全防范措施。
(4)加強廁所衛生管理,做好廁所的無害化處理,防止污染環境和水源。
(5)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重點做好食堂衛生、教室衛生、廁所衛生、環境衛生,為學生提供一個安全衛生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6)切實履行職責,做好計劃免疫的宣傳工作,配合衛生部門完成計劃免疫任務。
4. 加強健康教育,提高師生的防病抗病能力
(1)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落實好健康教育課,普及公共衛生知識,引導學生樹立良好的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和生活方式。
(2)結合季節性、突發性傳染病的預防,通過黑板報、宣傳櫥窗、廣播電視以及校園網、微信等宣傳途徑,大力宣傳、普及防治突發事件的相關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公共衛生意識和防治突發事件的能力。
(3)進行食品衛生知識和防治食物中毒的專題教育,增強學生識別腐敗變質食品、“三無”產品、劣質食品的能力,教育學生不買無照、無證商販的各類食品。
(4)認真組織師生開展體育鍛煉,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提供合理營養,不斷增強體質。
五、突發事件的監測和報告
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內容包括:重大傳染病情、中毒事件、污染事故、免疫接種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疑難和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發事件監測
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系統。每天班主任統計師生員工中的缺勤者,并查明缺勤原因。對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醫進行登記匯總并跟蹤觀察,根據情況變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二)突發事件報告
1.嚴格執行學校重大公共衛生報告程序,學校一旦發生集體性食物中毒、甲類傳染病病例、乙類傳染病暴發、醫院感染暴發以及其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相關知情教師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報告,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應在1小時內用書面形式(或電話)向市教育局報告,并同時向防疫站報告,根據授權向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
2.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3.在學校傳染病暴發、流行期間,對疫情實行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并確保信息暢通。
六、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
根據《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將突發事件的等級分為一般突發事件、重大突發事件和特大突發事件。學校應根據突發事件的不同級別,結合學校的特點,啟動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做出相應反應。
(一)傳染病
1.一般突發事件
所在學校發現屬于一般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三級應急響應。
(1)立即啟動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加強疫情的通報。
(2)加強對接觸人群的跟蹤管理,做好教室、宿舍、實訓室、圖書室、食堂、辦公室等公共場所的通風換氣工作,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3)嚴格執行進出校門的管理制度。
2.重大突發事件
所在學校發現屬于重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二級應急響應,進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開展針對性的健康教育,印發宣傳資料,在校園張貼宣傳標語和宣傳畫,提高師生員工的自我防護意識和防護能力,外出和進入公共場所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2)對全體師生每日定時測量體溫,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
(3)對重大傳染病的密切接觸者,配合衛生部門做好隔離、醫學觀察和消毒等工作。
(4)加大進出校門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員進入校園。
(5)及時通報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3.特大突發事件
所在學校或地區發現屬于特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一級應急響應。進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實行封閉式校園管理,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
(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員的流動情況,教職工外出必須向所在部門請假。外出學生和去疫區的人員返校后,必須進行醫學觀察。對缺勤者要逐一登記,及時查明缺勤原因。
(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動,暫停一切大型的集體活動,不安排教師外出學習、參觀等。
(4)對教室、宿舍、實訓室、食堂、圖書室、活動室、廁所等場所每天進行消毒,通風換氣。
(5)學校每天公布校園疫情的防控工作情況。
(6)按照上級要求進行相應處理。
4.校內疫情
校內若出現重大傳染病疫情,應在衛生部門的指導下,開展以下工作:
(1)根據傳染病的種類和病人的活動范圍,相應調整教學方式。出現一例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對班級調整教學方式,暫避免集中上課;出現一例上述情況的診斷病例或兩例以上疑似病例,學校在報請市教育局批準后對該班級和相關班級實行停課,或實行全校停課。
(2)班級或全校停課期間,要指導學生進行適當的方法進行學習,如學校停課,學校領導和教師要堅守崗位。
(3)重大疫情發生期間,要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正確的引導,消除不必要的恐懼心理和緊張心理,維護校園穩定。
(二)食物中毒
一旦發生校內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時,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物供應活動,并在第一時間報告管理中心并向市教育局、衛生局、防疫站、市政府報告。
2.立即將發病師生送往醫院,協助做好病人的救治工作。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待確認后交衛生部門處理。
4.積極配合衛生、公安部門進行調查,并按要求如實提供有關資料和樣品。
5.配合衛生部門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整改意見,杜絕此類事件的再次發生。
(三)預防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發事件
1.迅速報告衛生局、教育局及其他有關部門,請求派遣專業人員進校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時將患病師生送醫院接受治療。
3.積極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態的進一步發展。
4.總結經驗教訓,查漏補缺,杜絕隱患。
七、應急保障
1.學校按照要求配備校醫,分管校長、后勤處,相關人員要定期接受上級部門組織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演練,具有處理突發事件的快速應急反應能力。
2.學校要安排必要的經費,用于增添相關設備,配備所需藥品,改善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和條件,尤其是改善學生食堂、廁所、宿舍衛生條件,為學生提供安全衛生的飲用水和洗漱設施,在人力、物力、財力方面給予充分的保障,確保學校公共衛生防控措施的落實。
八、善后與恢復工作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完成后,工作重點應馬上轉向善后與恢復行動,爭取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學校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
1.會同有關部門對所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調查,并根據調查結果,對導致事件發生的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依法追究責任。
2.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及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學校應認真做好或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受害人員的善后工作。
3.對突發事件反映出的相關問題、存在的衛生隱患問題及有關部門提出的意見進行整改。加強經常性的宣傳教育,防止突發事件的發生。
4.盡快恢復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對因傳染病流行而致暫時集體停課的,必須對教室、閱覽室、食堂、廁所等場所進行徹底清掃消毒后,方能復課;因傳染病暫時停學的學生,必須在恢復健康,并經有關衛生部門確定沒有傳染性后方可復學;因水源污染造成傳染病流行的學校,其水源必須經衛生部門檢測合格后,方可重新啟用。
九、責任追究
學校有關部門對所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調查,并根據調查結果,對導致事件發生的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依法追究責任。對在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