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學校“校園餐”管理集中整治工作,深入貫徹落實省教育廳等七部門《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中小學食堂與校外供餐管理的通知》和市委、市政府領導批示精神,以及市教育局《關于在全市中小學校(幼兒園)建立“三長”陪餐制度的通知》精神,提升我校食堂管理水平,保障學生在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和營養健康,經研究,決定修訂《江蘇省宿遷經貿高等職業技術學校食堂“校園餐”陪餐制度》,具體如下:
一、參與人員
學校領導班子成員、中層干部、家長志愿者。
學校統一制定陪餐安排表,并交由食堂管理人員存檔備案。
二、陪餐時間
學校食堂正常供餐期間。
三、工作內容
陪餐人員負責對當餐食堂飯菜的外觀、口味、質量等進行認真評價;負責對食堂衛生環境、從業人員工作情況等進行監督;負責征求就餐學生的意見建議,并做好陪餐記錄。
陪餐記錄由學校統一印制,內容應包括日期和餐次,飯菜的品種名稱、外觀、口味、質量等的直觀評價,學生反饋意見,發現的問題和整改情況,陪餐人簽名等。陪餐記錄必須由陪餐人員在本次陪餐后詳細記載。
四、相關要求
1. 陪餐人員應嚴格履行職責,認真記載陪餐記錄、及時指出整改問題,給予批評教育;對危害學生健康的安全問題及時發現或及時制止,及時報告。
2.陪餐人員對以下情況應當立即指出,并要求食堂管理人員及時整改糾正:
①食堂衛生環境較差、物品擺放雜亂的;
②食堂防蠅、防塵、防鼠設施不足的;
③食堂工作人員未穿戴工衣、工帽,未戴一次性餐用手套或用專用工具直接接觸待出售食品的,以及其他不符合從業人員職業行為要求的;
④飯菜口味過淡或過咸的;
⑤飯菜加工距銷售時間過長的;
⑥餐飲用具未按要求消毒的;
⑦其他應當及時整改糾正以確保食品安全衛生的情況。
3.陪餐人員因故不能陪餐的,應及時調整或者指定其他人員陪餐,并做好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