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學校招生工作,進一步完善招生運行機制,使招生工作有序而順利地開展,根據《2024年沭陽縣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和《2023年沭陽縣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意見》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一年級招生工作制度。
一、明確職責
1.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招生分管人為副組長,相關職能處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2.校長為學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招生分管人為直接責任人。
二、資格審核
3.入學資格認定根據《沭陽縣城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適齡兒童少年入學資格認定辦法(試行)》規定執行,凡施教區內的適齡兒童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名登記。
4.在小學階段六年內,已用于施教區生源資格認定的房產,不再作為其他新生入學資格認定的條件(多子女入學除外)。
5.根據江蘇省學籍管理要求,凡未滿六周歲或已具有一年級學籍的兒童不得報名。
三、規范流程
6.網上報名。所有新生必須線上報名,不接受線下報名。網上報名平臺或APP名稱,學校會在招生公告中公布。凡線上報名不成功的,學校無法進行線下審驗。
7.網上審核。網上報名結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審核,在規定時間內把審核結果通過招生系統通知家長。
8.現場審核。對網上審核系統提示“不通過”的,家長提供相關材料,學校安排現場審核。
9.公布公示。對符合入學要求被錄取的新生,學校予以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四、嚴明紀律
10.根據縣教育局時間安排,做好招生的宣傳、咨詢、嚴格按上級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11.學校統一部署,在招生工作的各個環節中,做到專人負責嚴格把關,有條不紊,確保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
12.招生工作人員認真審核家長提供的戶籍、房產等材料,按照教育局統一安排到戶籍、房產管理部門查驗真偽。
13.工作人員要依照有關規定進行宣傳,接受咨詢,遇特殊情況和特殊要求不得越權承諾,需請示有關領導集體研究后再行答復。
14.招生工作人員不得徇私舞弊,不得收受家長財物,如有違反被查實的,學校將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將報上級主管部門處理。
15.監護人提供的所有資料必須真實可信,如有證件偽造行為,取消錄取資格,情節嚴重的將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五、熱情服務
16.對待入學咨詢的家長,做到熱情接待、耐心介紹、服務周到,樹立學校的良好形象,贏得學生和家長對學校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