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四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規定共同繳費。
對個人的保障:依法參保滿一年的職工:①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后,即可領取失業金,根據繳費時間,最長可領取24個月,還能代繳職工基本醫保費;②在職期間取得職業資格或技能等級證書,可領取技能提升補貼,員工長本事,企業得實惠。
對企業的幫助:依法參保滿一年的企業,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滿足相關條件可領取穩崗返還。大型企業按不超過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不超過60%返還,初步測算你們公司可返還3萬元。辦理的話也不用擔心,由人社部門通過大數據比對,免申即享,企業“零申報、零資料、零跑路”,高效便捷。
參加失業保險是用人單位應盡的責任,是廣大職工應有的權益保障。
業務部門:沭陽縣就業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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