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園制度,制定校園安全應急預案,定期開展安全教育,組織安全演練,加強校舍、交通、消防、飲食衛生、健康、周邊環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學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發生。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投保學生意外傷害校方責任險。鼓勵學生自愿參加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發生校園意外傷害事故,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救助受傷害學生,并依法進行善后處理。
學校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后,必須第一時間向公安、交警、衛生、消防等部門報案請求援助。學校本著“先控制、后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現場師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護好學校貴重物品,維護好現場秩序,做好現場保護工作,做好相關記錄及善后處理工作。學校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后,根據事故情況在2小時內及時上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及其它相關部門,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和善后處理工作。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予以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移送公安司法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