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關于農業農村農民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全縣供銷合作社發展戰略和規劃并組織實施。
(二)組織指導全縣供銷合作社系統發展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引導成員社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和以農民為主體的綜合性合作社。
(三)參與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發展城鄉社區綜合性為農服務平臺,推廣土地托管等多種形式的社會化服務。
(四)組織實施新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工程和全縣農村電子商務綜合服務網絡建設。負責供銷社系統農產品市場建設,參與公益性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運營和管護。
(五)根據縣政府委托,對重要農業生產資料、重要農產品及其他商品的生產、經營、儲備進行組織、協調和管理。
(六)指導全縣供銷合作社的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組織實施對成員社的工作考核及資產監管,協調成員社間關系。
(七)負責制定全縣供銷合作社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教育培訓規劃,組織實施供銷合作社從業人員、農民社員和農民經紀人技能教育培訓。
(八)依法監管社有資產,確保社有資產保值增值。發展社有企業,完善治理結構,推進聯合與合作。
(九)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供銷合作總社機關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新聞宣傳、政(社)務公開、信息、信訪、保密等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辦;負責機關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勞動工資等工作。
(二)發展規劃科
擬定系統發展規劃及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承擔系統綜合業績考核工作;負責系統項目投資管理、質量安全、統計、經貿等工作;對重要農業生產資料、重要農產品及其他商品的生產、經營、儲備進行組織、協調和管理。
(三)合作事業科
組織指導基層社、合作社和綜合服務社建設,引導成員社發展農民專業合作聯合社、以農民為主體的綜合性合作社和現代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負責系統農產品市場建設及產銷對接、農產品經紀人隊伍建設;統一推廣使用和規范管理中國供銷合作社標識。
(四)財務審計科(資產管理科)
編制縣總社預決算和管理預算執行;編報系統財務會計報表,編寫財務分析;指導系統財務、會計、審計工作;承擔機關財務管理工作。
擬訂社有資產保值增值考核、激勵和責任追究制度,并執行監督;承擔縣級社有產權、股權和債權的管理工作。
監事會辦公室 承擔縣總社監事會的日常工作,指導鄉鎮基層社監事會工作。
三、辦公地址:沭陽縣蘇州東路11號8樓
四、辦公時間:夏季辦公時間為7月1日至9月30日9:00-12:00,14:30-18:00(節假日除外);冬季辦公時間為9:00-12:00,14:00-17:30(節假日除外)
五、聯系電話:0527-80966701
六、負責人:崔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