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機構設置
(一)黨政機構
整合街道現有行政事業機構職能,設置8個職能機構,即“一辦六局一中心”,分別為:沭陽縣七雄街道黨政辦公室(掛沭陽縣七雄街道綜合指揮調度中心牌子)、沭陽縣七雄街道黨群工作局(掛沭陽縣七雄街道黨建工作辦公室、沭陽縣七雄街道紀工委辦公室牌子)、沭陽縣七雄街道政法和社會治理工作局、沭陽縣七雄街道經濟發展局(掛沭陽縣七雄街道財政所、沭陽縣七雄街道統計站牌子)、沭陽縣七雄街道生態環境和建設局、沭陽縣七雄街道農村工作局、沭陽縣七雄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局(掛沭陽縣七雄街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牌子)、沭陽縣七雄街道便民服務中心(掛沭陽縣七雄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牌子)。
(二)事業單位
整合街道所屬的農業經濟技術服務中心、勞動和社會保障服務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所、文化廣播電視服務中心、城管環衛服務中心和退役軍人服務站,設立街道綜合服務中心,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暫不定機構規格。原事業單位機構和牌子均不再保留。整合設立的街道綜合服務中心不實際運行。街道綜合服務中心按規定設置崗位,事業人員人事關系在街道綜合服務中心,按照崗位職員等級晉升管理。事業人員由街道統籌安排到職能機構工作,保留事業身份不變。
二、職能配置及對應部門
(一)黨政辦公室(掛綜合指揮調度中心牌子)。負責街道黨工委、人大工委和辦事處的各項日常事務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起草、機要保密、檔案管理等工作;承擔信息歸集、流轉交辦、協調聯動、研判預警等指揮調度工作;負責一體化信息系統和綜合指揮平臺建設及日常運行維護工作;負責督查考核、機關事務以及后勤保障工作。
對應縣委辦、縣政府辦(縣大數據管理局)、縣人大辦、縣政協辦、縣委研究室。
(二)黨群工作局(掛黨建辦公室、紀工委辦公室牌子)。負責黨建、干部隊伍建設、黨員干部教育培訓監督、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工作;負責宣傳、統戰、機構編制、民族宗教、工商聯、人武、工會、青年、婦女、科協、關心下一代、老干部、黨史(地方志)等工作。
對應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縣委統戰部、縣人武部、團縣委、縣婦聯、縣總工會、縣紀委監委、縣委巡察辦、縣委編辦、縣委縣級機關工委、縣科協、縣工商聯、縣委黨史工委、縣委黨校、縣檔案館。
(三)政法和社會治理工作局。負責區域內政法工作,推進網格化管理體系建設;負責做好群眾工作,維護社會穩定,承擔化解基層矛盾、信訪穩定、創新社會治理、平安法治建設等職能。
對應縣委政法委、縣信訪局、縣司法局、縣公安局、縣檢察院、縣法院。
(四)經濟發展局(掛財政所、統計站牌子)。統籌協調區域內經濟發展工作,制定和組織實施經濟及產業發展規劃,重點推進工業經濟和第三產業發展,推動科學技術產業化及運用技術的普及推廣工作。優化經濟發展環境,開展招商引資、企業幫辦等服務。加強公共財政建設,強化對國有資產及集體資產的監管,負責審計和統計等工作。
對應市監局、縣商務局、縣發改局、縣統計局、縣工信局、縣科技局、縣財政局(縣國資辦)、縣審計局、縣稅務局。
(五)生態環境和建設局。負責生態環境保護與監管、污染防治、生態修復、生態文明建設宣傳教育等工作;負責鎮村規劃建設、園林綠化等工作;承擔鎮村道路建設和維護等相關工作。
對應縣住建局、縣城管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沭陽生態環境局。
(六)農村工作局。負責落實鄉村振興戰略,承擔農業農村、農田水利、村居環境整治等工作。統籌協調區域內扶貧幫扶工作,聯系縣直部門開展掛鉤幫帶扶貧工作。
對應縣農業農村局(縣扶貧辦)、縣水利局、縣供銷總社。
(七)綜合行政執法局(掛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牌子)。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日常管理和協助執法工作;負責區域內的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
對應涉及賦權的縣直部門、縣應急管理局。
(八)為民服務中心(掛退役軍人服務站牌子)。負責行政審批、幫辦代辦等便民服務工作。負責教育、體育、文化、衛生健康、醫療保障、民政、殘疾人等社會事業發展工作;負責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完善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加強農民工權益維護;負責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優撫幫扶、權益保障、數據信息采集等工作。
對應涉及賦權的縣直部門、縣行政審批局、縣教育局(縣
體育局)、縣文旅局、縣衛健局、縣醫保局、縣紅十字會、縣人社局、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縣民政局、縣殘聯、縣慈善總會。
三、辦公地址:沭陽縣七雄街道辦事處
四、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夏時制:14:30-18:00)節假日除外。
五、聯系電話:0527-83520002
六、負責人:仲其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