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縣政府關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發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向社會公布沭陽生態環境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需咨詢,請與沭陽生態環境局辦公室聯系。(地址:沭陽縣迎賓大道1106號夢溪街道辦事處606室,郵編:223600,電話:0527-83551747)
一、總體情況
2024年,沭陽生態環境局在縣委、縣政府及上級生態環境部門的正確領導和指導下,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政務公開相關要求,統籌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加快政務公開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建設,進一步提高生態環境公信力。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按照《條例》規定,積極做好主動公開工作。以縣政府門戶網站“花鄉沭陽”作為政務公開的第一平臺,同時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微信、公告欄等媒介的作用,及時準確地做好各類政府信息的發布,方便群眾查閱生態環境相關的政府信息。加大與主流媒體的合作,先后與中國環境報、宿遷市廣電臺、宿遷日報、沭陽縣廣電臺等媒體簽訂合作協議,加大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宣傳力度,及時將我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舉措、成效進行有力的宣傳。2024年,我局通過政府網站、廣播電視、公開欄、政務微博等渠道公開政府信息800余條。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24年共收到依申請公開件5件,其中網上申請4件,線下申請1件,我局均進行了及時有效的回復。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況
通過縣政府門戶網站“花鄉沭陽”信息公開欄發布環境監測、行政處罰、空氣質量、水質監測、項目審批、驗收公示等信息438條。通過“信用宿遷”網站“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公示”欄目每周對辦理的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案件進行雙公示。國控重點源監督監測情況和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的土壤環境監測結果,由市局統一在宿遷市政務網站信息公開欄目公開。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
根據縣政府門戶網站“花鄉沭陽”要求,把政府網站作為政務公開第一平臺,開設專題專欄,完成政府信息公開專欄設置及公開目錄整合工作,集中發布本單位政府信息,確保政府信息及時主動公開、公示,使群眾能夠了解本單位各項工作的進展情況,為企業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務。
(五)監督保障情況
要求各科室、站、執法局、中心按照“誰發布、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嚴格執行信息發布“三級審核制”,即經辦人員采集、分管領導初審、單位主要負責人終審后發布。明確界定主動公開、部分公開、依申請公開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范圍,嚴格執行政務公開保密審查制度,明確審查工作程序和責任,確保“上網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網”。此外,我局積極開展社會評議,全年未發生政府信息公開方面責任追究結果情況。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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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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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章 |
0 |
0 |
0 |
規范性文件 |
0 |
8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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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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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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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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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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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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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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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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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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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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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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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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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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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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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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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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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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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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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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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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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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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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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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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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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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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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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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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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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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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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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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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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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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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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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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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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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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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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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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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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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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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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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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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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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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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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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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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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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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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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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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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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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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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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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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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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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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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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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5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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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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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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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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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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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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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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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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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4年,我局政務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與上級要求以及公眾需求相比,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如公開內容和形式還需進一步拓展和豐富,公開時效性有待進一步提高,以及政務公開工作人員的專業化水平有待提高等,這些問題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認真加以解決。
2025年,我們將繼續按照上級生態環境部門以及縣政府關于政務公開工作的要求,進一步明確生態環境政務公開工作的目標任務,積極利用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試點工作經驗和成果,常抓不懈繼續推進,將其形成常態化工作,保證信息公開及時、準確、標準、規范,補齊政務公開“短板”,依法依規,全面推進生態環境政務公開工作。
一是進一步強化制度保障。總結試點工作經驗,針對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進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細化出臺有關落實措施,建立信息公開工作長效機制,確保信息公開及時、主動、全面,不斷推進生態環境政務公開工作規范化、制度化。
二是進一步突破公開工作難點。對重點監管對象不公開或者不按規定的內容、方式和時限公開環境信息,公開內容不真實、弄虛作假的,將依法進行查處。
三是進一步豐富公開內容。圍繞生態環境工作重點、公眾關注點和社會聚焦點,不斷豐富公開內容,全力做好環境質量、環境監測、突發環境事件以及環境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息發布工作。
四是進一步強化依申請公開依法辦理。依申請公開政策性、業務性、程序性和實效性很強。我局將進一步規范依申請公開受理、處理、發布和監管等流程,確保依申請公開能夠及時在有效期內依法依規辦理。
五是進一步強化督促檢查。對信息公開工作開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制定有針對性的整改措施。對工作整改不到位,信息發布不全面、及時的進行通報批評。將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局年度目標考核,并不斷完善信息公開工作檢查考核方法,逐步建立任務具體、責任明確、評價科學的考核機制。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2024年,我局在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申請事項提供政府信息時,未發生違反規定的收費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