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城市規劃調整,經縣政府批準,我局于2025年1月26日作出《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決定書》沭自然資收字(2025)004號,決定依法收回賢官鎮趙集村地塊范圍內(電子監管號3213222019A01131)的土地使用權。
特此公告。
沭陽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5年1月26日
名稱 | 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告 | ||
索引號 | 01431342X/2025-00012 | 分類 | 公告信息 ??土地 ?? 公告 |
發布機構 | 沭陽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 公開日期 | |
文號 | 關鍵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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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效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城市規劃調整,經縣政府批準,我局于2025年1月26日作出《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決定書》沭自然資收字(2025)004號,決定依法收回賢官鎮趙集村地塊范圍內(電子監管號3213222019A01131)的土地使用權。
特此公告。
沭陽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