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陽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青伊湖農場:
現將《沭陽縣促進城區房地產業健康發展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希認真貫徹執行。
沭陽縣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3日
(此件公開發布)
沭陽縣促進城區房地產業健康發展實施意見
為更好地統籌城鄉建設,建立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長效機制,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結合沭陽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突出規劃引領,優化房地產開發布局
(一)嚴格房地產規劃管理。嚴格劃定城市開發邊界,進一步優化城市街區空間布局。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年度土地出讓計劃等,結合住房市場行情變化適時推出房地產開發用地。對在建商品住房項目,在不改變用地性質和容積率等必要規劃條件前提下,允許開發企業依法履行相關手續后適當調整戶型結構。嚴格規劃管理,確保住房開發按規劃實施。
(二)編制城市人口年報。科學編制年度人口發展報告,對人口的流動、就業、年齡結構、文化程度以及人口增長等情況進行分析預測,為制定住房開發規劃和計劃提供人口數據支撐。
二、完善社區配套,優化房地產區域功能
(三)完善城市街區配套。堅持先規劃后建設、先配套后開發的原則,進一步優化城市綜合配套,明確街區配套和商品房小區配套界限,合理規劃建設教育、醫療、文體、養老等配套設施,以及廣場、公園等公共空間,均衡配置公共資源。片區內公共配套設施已建設完畢,不具備增設條件的,原則上不得增加住宅比例,鼓勵調整為國家支持的新興產業、養老、文化產業等項目;嚴格限制在城市基礎設施配套不完善的地段孤立供應房地產開發用地;生活設施不完備、區域成熟度不高的區域,供應房地產開發用地的,須在土地出讓公告中明確地塊周邊必須配套基礎設施的建設內容、建設標準和建設主體。
(四)提高小區配套標準。居住小區四周沿街(路)原則上不得配建商業用房,完善城市之家、鄰里中心等公共服務綜合體建設,小區內部配套的商業用房不得與住宅建筑混建。新建居住小區停車位按照不低于1.2個/每百平方米的標準配建,不得建設地面停車位(庫)。
三、圍繞社會需求,優化房地產供應結構
(五)構建多元化的產品體系。注重商品房產品多樣化設計,加強對新建商品房戶型和配套設施設計的審查,重點開發中小戶型、價格偏低等剛性需求的商品住宅。適當增加大戶型、配套標準高、多層復式、精裝修成品房等改善性商品住宅。鼓勵開發企業根據市場需求開發建設90平方米以下、低價格、利潤少的剛性需求住房。
(六)培育發展房屋租賃市場。制定發展房屋租賃市場實施意見,扶持以住房租賃為主營業務的專業化規模化租賃企業,實現規模化經營。通過建設租賃住房、購買等方式多渠道籌集房源,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或新就業人員的住房需求。
(七)開展住房金融改革試點。探索將“一掛三化”等進城購房農民群體納入金融服務保障范圍,加快城市集聚能力。
四、加強風貌管控,優化房地產建筑風格
(八)注重建筑風貌審查把關。落實城市色彩控制規劃,對城市重點區域、地段的房地產項目實行形體、色彩、體量、亮化和高度等方面綜合管控,注重對建筑設計方案中建筑空間形態、建筑風格、建筑色彩、立面效果等有關建筑風貌內容的要素審查。沿城市重要交通干道、景觀軸線兩側高層建筑宜以點式為主,確保小區建筑風格與周邊項目協調統一,體現地方自然與人文特色,形成與自然環境協調的城市景觀,滿足所在地段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城市設計要求。
五、嚴格把控標準,優化房地產產品品質
(九)加大綠色建筑推進力度。改善居住條件,實現舒適度高、節能、低碳、環保的綠色建筑全覆蓋。鼓勵發展高星級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在建設用地規劃條件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合同中明確新建住宅設計標準要達到住宅性能2A級和綠色建筑二星級。集中力量加強建設城區綠色生態示范區。
(十)實行商品房現房銷售。2018年1月1日起,我縣新出讓的房地產開發用地,在土地出讓公告中明確全部實行現房銷售,調整完善我縣商品房預售政策,鼓勵在建商品房實行現房銷售。2019年6月1日起,原則上已出讓土地未批預售的商品房實行現房銷售,鼓勵實行成品房交付。
六、強化監督管理,優化房地產市場環境
(十一)提高市場準入門檻。土地掛牌明確參與競拍企業的資質等級、資信證明等條件,實行國土、規劃、住建三部門聯合審查。建立購地資金審查制度,確保房地產開發企業使用合規自有資金購地。探索實行“統一規劃、分塊出讓”的街區或供地模式,單宗房地產開發用地邊界控制在300米以內、用地規模在135畝以內。對商品住宅庫存去化周期超過15個月、待開發土地超過近5年平均成交量,以及延期交付、停工問題項目占在建項目超過15%的,暫停住宅土地供應。城市綜合體、專業市場等商業性項目,開發企業自持比例不低于70%。嚴格控制鄉鎮鎮區房地產開發用地規模。
(十二)加強價格管控。嚴格執行價格備案管理制度,根據房地產市場變化制定房價調控目標。加強“一價清”和明碼標價行為的檢查,穩定商品住房價格。通過“花鄉沭陽”、住建局官方等網站,及時發布商品住房交易和租賃信息,穩定市場預期。
(十三)強化信用管理。明確房地產開發主體及參建各方及其法人代表和項目負責人的終身責任,發揮勘察設計源頭引領作用,加強建設過程中監督管理、竣工驗收總體控制。建立失信行為聯動懲戒機制,對延期交付、房屋質量投訴較多等構成嚴重失信行為的企業,記入黑名單,納入誠信系統,限制進入我縣房地產市場。
七、加快提檔升級,優化房地產物業管理
(十四)提升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探索小區物業管理向城市物業管理發展,引導和鼓勵物業服務企業向現代化企業發展,推動物業服務規模化、集約化和專業化發展,增強行業整體競爭力和服務水平。探索發展智慧物業,推動互聯網技術與物業服務的深度融合。完善物業服務企業誠信檔案和信息發布平臺,實行“紅黑榜”公告制度,建立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監管機制,實現前期物業和后期物業服務同層次無縫銜接。引導和規范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運作,對不繳物業管理費和公共服務費的業主,將其行為納入信用管理,采取聯合懲戒措施。
八、附則
(十五)本意見所指城區范圍包括:總體規劃范圍所轄區域。
(十六)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此前出臺的文件與本意見不一致的,以本意見為準。